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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办公、工业和公共服务类房屋类型,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

作者:写字楼分类网 发布时间:2022-07-30

随着城市化进程以及更新升级不断加快,拆迁补偿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有一些已经不适用当前拆迁工作中的实际需要。在住宅拆迁方面,涉及到的评估补偿制度已经相对规范。但是在非住宅领域,呈现出较为复杂,制度不适用的问题。

最近,北京市住建委针对非住宅征收拆迁,发布了《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意见的通知》。

试行版本中,对非住宅房屋用途的认定标准,明确无论征收什么性质的非住宅房屋,评估时应坚持房地一体,房屋用途统一与市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类相对应。

非住宅土地及房屋,主要表现在商业、办公、工业和公共服务类房屋类型。评估时应参照基准地价土地用途二级分类对应的非住宅房屋,以解决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非住宅房屋征收新政公开征求意见 统一认定标准 一般给予货币补偿

规划用途调整的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处理方式。其中显示,已经登记的非住宅房屋,改变原用途符合当时市级政策的,可以进行用途调整。补偿时,按应补缴地价款额度扣减相应房屋评估价值。若被征收人提供补缴相应地价款手续,则不予扣减;对于未经登记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时,应扣减房屋评估价值的15%。如同时改变用途,比照前款再扣减房屋评估价值的25%。

征收非住宅房屋,一般给予货币补偿。具备存量非住宅房屋和安置房产权调换条件的行政区,可结合被征收人诉求,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制定产权调换方案,经属地政府批准后实施。对符合区域功能定位、规划控制及产业发展等要求的,优先进行同用途房屋产权调换;对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规划控制及产业发展等要求的,优先给予货币补偿,经协商,也可按产权调换方案给予不同用途的其他存量非住宅房屋和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

非住宅项目拆迁示例:曾经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郎家园8号的北京市电线电缆总厂,厂区内20世纪50至70年代中国工业时期的建筑,占地55亩,总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就是非住宅房屋的典型项目。后期,尚8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改造为文化创意产业园。今天,这一地块,已经变成了施工工地,CBD中服地块的核心,可能作为CBD的公园用地。从中国尊大厦以及三星大厦,泰康集团总部大楼,正大中心写字楼内,均可俯瞰这个曾经的老式厂房地块。

非住宅拆迁评估补偿方面的认定标准,也很快会付诸实际。在北京市迈向国际化大都市的进程中,重要的房地产拆迁板块的细分环节,也涉及到范围较广的民生领域,让相关领域的执法部门,从业人员都有法可依。通过已经遇到的各种非住宅房屋评估拆迁问题,及时研究拟定政策执行标准,让法律有相对的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