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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与房地产相关的条款,及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

作者:写字楼分类网 发布时间:2022-07-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内容有: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物权法》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自然人即为用益物权人。

物权法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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